很多朋友想了解關於雇主責任險和團體意外險的區別的一些資料信息,下麵是(揚升資訊www.balincan8.com)小編整理的與雇主責任險和團體意外險的區別相關的內容分享給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雇主責任險跟團意險的區別
雇主責任險和團意險的區別:
1、投保人不同
雇主責任險的投保人是雇主。雇主為了自己的利益購買雇主責任險,雇員不能為自己購買雇主責任險,不能成為雇主責任險的投保人。
而團體意外險的投保人是多種多樣的。雇主可以為自己買,也可以為雇員購買,還可以為和他有關係的第三人購買,此時雇主是投保人;雇員也可以自己給自己購買,此時雇員自己是投保人。
2、定義的不同
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是一種以團體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險形式,而其保險責任、給付方式與個人意外傷害保險相同。
雇主責任險,是以被保險人對其所雇用的員工,因意外事故或職業病導致傷殘、死亡或其他損失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簡單來說,團體意外險屬於人壽保險,而雇主責任險屬於財產保險中的責任險。
3、保障的範圍不同
團體意外險的保障範圍包括了意外傷害醫療,意外傷害身故、殘疾,疾病、殘疾,各種交通意外身故、意外住院津貼,殘疾(如火車、地鐵、飛機、汽車、私家車駕駛或乘坐)。
而雇主責任險保障範圍是員工在工作期間或從事與工作有關的事情時,因意外導致的死亡、傷殘的費用,員工因工作關係患職業病以及因此產生的雇工費用
4、保險受益人不同
團體意外險的保險受益人可以指定和他有利害關係的第三人。
如果被保險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險人在事故中傷殘的,被指定的人是保險受益人;沒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由法定繼承人繼承,法定繼承人為保險受益人。
雇主責任險的受益人隻能是雇主。雇主如果先於雇員死亡,那麽雇主的法定繼承人在處理完與雇員的賠償後是“雇主責任險”賠償金的法定繼承人。
5、保障風險不同
團體意外險保障的是員工遭受意外傷害的風險,不論是否在上班期間和自己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區別不大。雇主責任險負責賠償員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一般是這樣的規定,依法應由公司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雇主責任險和團體意外險有什麽區別
團體意外險和雇主責任險的區別在於:
1、定義不同
團體意外傷害bai保險,是一種以團體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險形式,而其保險責任、給付方式與個人意外傷害保險相同。
雇主責任險,是以被保險人對其所雇用的員工,在受雇期間從事相關工作時,因意外事故或職業病導致傷殘、死亡或其他損失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簡單來說,團體意外險屬於人壽保險,而雇主責任險屬於財產保險中的責任險。
《意外險包括哪些範圍?這些常見的意外保險公司是不賠的》
2、投保人不同
雇主責任險的投保人是雇主。雇主為了自己的利益購買雇主責任險,雇員不能為自己購買雇主責任險,不能成為雇主責任險的投保人。
而團體意外險的投保人是多種多樣的。雇主可以為自己買,也可以為雇員購買,還可以為和他有關係的第三人購買,此時雇主是投保人;雇員也可以自己給自己購買,此時雇員自己是投保人。
與被保險人有關係的第三人也可以為被保險人購買人身意外險,此時與被保險人有關係的第三人就是投保人。
3、保障範圍不同
團體意外險的保障範圍包括了意外傷害醫療,意外傷害身故、殘疾,疾病(含猝死)身故、殘疾,各種交通意外身故、意外住院津貼,重大疾病,殘疾(如火車、地鐵、飛機、汽車、輪船、私家車駕駛或乘坐)。
而雇主責任險保障範圍是員工在工作期間或從事與工作有關的事情時,因意外導致的死亡、傷殘及醫療的費用,員工因工作關係患職業病以及因此產生的雇工費用
4、保障風險不同
團體意外險保障的是員工遭受意外傷害的風險,不論是否在上班期間和自己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區別不大。雇主責任險負責賠償員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一般是這樣的規定,也有其他例外的情況)發生傷殘或死亡,依法應由公司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5、保險受益人不同
團體意外險的保險受益人可以指定和他有利害關係的第三人。
雇主責任險的受益人隻能是雇主。雇主如果先於雇員死亡,那麽雇主的法定繼承人在處理完與雇員的賠償後是“雇主責任險”賠償金的法定繼承人;
6、理賠款項的去向
雇主責任險的理賠款是支付給企業的,由企業按照規定支付給員工,行使雇主依法對員工承擔的賠償責任;(理賠款的控製權掌握在企業主的手裏好處不言而喻)
團體意外險的理賠款是支付給員工的,從法律角度來說,這筆錢並不能算作是企業賠償給員工的,風險並沒有完全消除。(企業主無法掌控理賠款,是否再向企業索賠要看員工個人。)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呢。